摘要(Abstract):
<正>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,国家计委、物资总局和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,组成民用煤调查组,调查了四川、广东、湖北三省有关民用煤政策的问题,征求了改革意见。这三个省民用煤的供销、补贴、节能各有特点。四川自产自销,广东基本靠调入,湖北本省能供部分民用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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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(Authors): 民用煤调研组;